藥房托管被禁將促進處方外流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18-12-14 打印內容
近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堅持公立醫院藥房的公益性,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
業界瞬間嘩然。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上提出,禁止醫院藥房托管。
▍藥房托管被禁,將促進處方外流
眾所周知,自從全面取消藥品加成后,醫院藥房就成了醫院的成本部門,甚至一度被認為是額外的負擔。醫院通過藥房托管,不僅彌補了在取消藥品加成后的利益損失,為醫院的運營找到資金的補充,且工作更加高效。
但是,藥房托管被禁止了,藥品零加成的壓力仍然有增無減,這將極大的促使醫院將藥房社會化,處方外流也就順理成章了。
此外,近年來,國家在政策上一直在努力推進處方外流。
▍處方外流,正在加速落地
除了國家層面多次發文強調,隨著醫藥分開政策不斷推進,近年來全國各地的處方外流落地,也正在明顯加速。
今年6月,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明確提出:“推廣智慧藥房,鼓勵醫院處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傳統藥品保障流程,為患者提供“一站式”藥事服務。”
今年5月,梧州市人社局發布《關于在處方共享藥店試行醫保門診特殊慢性病直接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處方共享藥店,試行醫保門診特殊慢性病直接結算。
今年3月,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發布《零售藥店試行電子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通知,明確指出:“零售藥店可根據自身藥品經營需要,可憑紙質處方銷售處方藥,也可依托信息化條件試行電子處方銷售處方藥。”
據賽柏藍統計,截至目前,全國有超過20個省市明確發文,表示支持處方外流。
對于處方外流的落地,最重要的是處方流轉和醫保銜接,必須要厘清醫院、醫生、患者、藥店四方的利益關系。
長期以來,處方的真實性、藥品銷售的真實性無處可查,導致零售藥店統籌報銷是困擾政府的難題。
此外,除梧州等極少部分城市外,醫保統籌賬戶目前并未對藥店開放,處方流轉后,在藥店買藥只能刷醫保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額度用完,患者如需報銷,還是要去醫院。
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曾對媒體表示,除了結合國情推廣電子處方,為了處方外流,還應該建立一個方便醫院、患者和線上線下藥店運轉的處方共享平臺,多手段將處方從醫院分流出去。
▍2500億市場的機遇和挑戰
衛生統計年鑒(2016)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公立醫院收入20842.56億元,醫院收入增長率11%,藥品總收入7542.41億元,藥占比36.19%。
據興業證券分析,假設醫院收入按10%增長率穩定增長,對比處方自然流出下藥占比下降與政策驅動下藥占比加速下降至30%的缺口,預計2017-2021年處方外流總金額將達到2500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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